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拆迁精选解答 > 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归类为行政合同

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归类为行政合同

时间:2024.09.18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1187人
律师解析:
1.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咱们这儿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采用的是行政契约制度,这可是由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负责展开征收工作而签署的一种契约性质的档哦!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我们作为被征收人对此问题存有疑问时,我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以此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2.关于强制拆迁的必要条件呢,简单说来就是两点:
首先,应该符合法定期间内不提出行政复议或上诉的要求;
其次,必须要有补偿决策在前头。
没有前者,那就别想后者啦。
这样来看,实践中能够进行强制拆迁的只有两类情形:
要么是跟政府签好契约却不愿意搬离的;
要么是已经有了补偿决策却还是不肯迁走,也没按规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请求的才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昊律师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