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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8.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62人
律师解析:
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先决条件是:
这个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核心权益是公共秩序
在具体来看,其违法现场的特点便是毫无缘由地发起各种事端,煽风点火,制造混乱,无理取闹,甚至对无辜者实施暴力行为,任意肆虐,横行霸道,从而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的正常运转和管理秩序。
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年满16岁并且其具有相应的刑法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下此罪的主体。
而在主观上,此类犯罪行为只能出于故意而得以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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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锋律师

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

张少锋律师,办理过多起经济纠纷、劳动,合同,刑事纠纷等成功案件。 业务专长:公司法律顾问、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刑事案件代理,建筑工程施工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房产买卖及租赁等各类合同纠纷的民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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