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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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的区别在于赔偿比例和过错程度。主要责任人需要承担较大的赔偿责任,因为他们的过失对事故的影响更为显著,通常需要赔偿60%至90%的损失。而次要责任人需要承担较小的赔偿责任,因为他们的过失对事故的影响相对较轻,通常需要赔偿10%至40%的损失。这种赔偿比例的分配体现了责任与赔偿的公平原则,即责任人应该根据他们对事故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主要责任,即在事故或纠纷中承担较大的过错,占比50%至90%。次要责任则相对较轻,占比10%至50%。全责则表示对事故或纠纷结果负完全责任,占比100%。在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中,会全面考虑违规行为及现场状况。主要责任方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次要责任方的过失影响较小;而全责方的过失直接导致事故,且没有其他方的过错。

在机动车事故中,对于治疗费用,首先会从强制保险中赔付至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则按照主次责任的比例来分摊:主要责任方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在实际计算时,相关部门还会考虑医疗费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在处理交通肇事罪案件时,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评估事故责任,考虑各方的行为及其对事故的影响。若当事人逃逸,按第九十二条通常认定其负全责,除非能证明对方也有过错。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则加重责任。责任划分需结合具体案情细致分析。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赔偿超出保险公司限额时,责任方按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间事故,过错方负责;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机动车全责,有过错则减轻;故意行为致害,机动车无需赔。纠纷可通过交警调解或法院诉讼解决。调解不成或不履行,可再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