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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产还贷增值部分怎么算

时间:2024.09.0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55人
律师解析:
关于按揭房产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部分除以房屋总金额(包括购房合同中列明的价格以及累计的贷款利息)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值减去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
1.首要事项是明确该份按揭房产的最终所有权归属问题。
如果这份按揭房产被认定为一方的私有财产,那么房产因为市场因素造成的增值产生的孳息,理所当然仅由取得房产一方所有。
因为在离婚事件里,另一位配偶并未拥有该房产的实际控制权或使用权,那么其对该房产因市场因素而增值产生的部分自然也就没有合法依据来要求分配。
2.再者,若这笔按揭房产被确认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因房产增值产生的孳息也应该由夫妇双方共享权益。
离婚程序中,对方理应具有权利分得该部分孳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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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胜才律师

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

曹胜才律师,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一个可以立即解决实际问题的律师,拒绝花拳绣腿。如果您想找一个什么案件都接的律师,抱歉,我们不是。我们只接离婚案件,专打离婚官司。拒绝样样通,样样松。我们深知,专注才能专业,专业才能卓越,只有专家型的律师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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