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在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其最长期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在这一期间内,不仅要保持持续的对相关案件的侦查、
起诉及审判活动,严禁随意中断;而且一旦发现不应再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必须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若在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后,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项工作仍然在进行之中,并且发现嫌疑人确有
犯罪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在符合特定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有权依法提出
拘留申请。拘留作为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
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并防止
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因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嫌疑人必定不会面临拘留。是否采取拘留措施,将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法律规定的适用而定。若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且未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的
犯罪事实或
证据,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拘留情形,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亦可依法提出拘留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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