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取保候审精选解答 > 取保候审期能为别人担保吗

取保候审期能为别人担保吗

时间:2024.09.02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294人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中第六十九条之明文规定,保证人须得自身具备无与待决案件相关之牵连性、完全具有强制执行保证义务之能力、政治权利及人身自由均未受任何形式之限制,以及拥有稳定居所及稳定收入等诸多条件。因此,倘若在某一期间内被批准采用保证金制度式的取保候审,并且此人已满足上述所有必要条件的话,从法律理论层面讲,他有权为他人提供担保。然而,实际操作中能否成为保证人,还需依据特定案情以及司法机关之审慎评估加以确定。若此人为待决案件之关联人士或者其自身并不符合其他相关条件,那么便无法担任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