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公司理赔时效有几年人寿保险理赔时效通常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是由保险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人寿保险理赔申请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尽快提出,具体期限可能在保险合同中设定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如两年、五年等)。超出该期限未申请理赔,可能因超过合同约定的索赔时效而丧失索赔权。因此,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密切关注保险合同中关于理赔申请期限的约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理赔申请。
律师解析:
人寿
保险理赔时效往往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的时效要求均由
保险合同予以明确约定。基于常规实践,建议
保险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人寿保险理赔程序,而具体的索赔期限可能会在保险
合同条款中清晰标明,比如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定时间段(例如两年、五年等等)。若超过了这一期限仍未提出理赔申请,则有可能因为超过了合同所约定的索赔时效而导致丧失索赔权利。因此,作为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我们应当高度重视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理赔申请期限,并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
递交理赔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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