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金融诈骗辩护精选解答 > 信用卡分期逾期无钱偿还,会面临坐牢的风险吗

信用卡分期逾期无钱偿还,会面临坐牢的风险吗

时间:2024.09.06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422人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逾期未偿还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此类事件仅被视为民事纠纷,根据现有法律制度,不会导致刑事责任徒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是当事人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存在恶意透支或其他违法行为,如未经允许地提取款项、盗刷等,那么持续的逾期便有可能涉及到信用卡相关的犯罪行为了,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从而面临坐牢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类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其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其二,利用废止的信用卡进行交易;
其三,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盗用他人的信用卡;
其四,恶意透支。
其中,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在主观上没有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超过了规定的限度或者规定的日期透支,且经过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予偿还的行为。
此外,若有人盗取信用卡并加以使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刑事处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