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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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若发现有严重新罪行或违规情节,侦查、检察、审判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强制措施,包括将监视居住升级为刑事拘留,以保证刑事诉讼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这主要是为了应对突发情况,维护法律秩序。

在危险驾驶罪案件中,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允许被拘留的嫌犯家属进行探访,这主要是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按时性和司法公正。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可能会破例允许家属探视。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司法秩序,确保案件处理的规范和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须出示拘留证,并在24小时内将嫌疑人送至看守所。特殊情况下,如妨碍侦查,可暂不通知家属,但障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若嫌疑人因病住院,公安机关应评估是否变更拘留措施,如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确保其诉讼权利不受影响。家属依法有权申请探视,以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整个过程须依法进行,兼顾嫌疑人健康和诉讼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须出示拘留证,并在24小时内将嫌疑人送至看守所。特殊情况下,如妨碍侦查,可暂不通知家属,但障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若嫌疑人因病住院,公安机关应评估是否变更拘留措施,如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确保其诉讼权利不受影响。家属依法有权申请探视,以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整个过程须依法进行,兼顾嫌疑人健康和诉讼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须出示拘留证,并在24小时内将嫌疑人送至看守所。特殊情况下,如妨碍侦查,可暂不通知家属,但障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若嫌疑人因病住院,公安机关应评估是否变更拘留措施,如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确保其诉讼权利不受影响。家属依法有权申请探视,以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整个过程须依法进行,兼顾嫌疑人健康和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