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明文规定,
拐卖人口的
犯罪行为归属于
拐卖妇女、儿童罪范畴之内。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国法律予以严惩不贷,总体上会给予相应的
刑事制裁措施,惩罚力度将视案件情节轻重程度而有所差异。若案件涉及的情节极其严重,如拐卖的
受害人数在三人及以上、实施了
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给社会带来重大影响等情况时,肇事者将有可能面临长达十年乃至终身的监禁,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或者被剥夺全部财产。更为恶劣的是,当案件情节尽显极端严重性时,肇事者极有可能被法院
判处死刑,而且个人全部财产亦将被依法处以没收的严厉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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