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对于
房屋装修合同所涉及的
违约金上限未作明确具体的规定。
然而,根据相关
法规,
违约责任条款中的
违约金金额应当由双方各方自愿协商确认,但同时需要确保此约定的额度不低于因
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带来的直接
经济损失,并且不得擅自超过该经济损失过大的比例范围。
具体而言:
1.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额度低于实际损失金额,那么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可应权益受损一方向法院提出的
申诉申请,对违约金进行适度增补;
2.反之,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于高于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有权对其进行合理调整,甚至适当地减少违约金数目。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前所述,如果合同当中并未有任何关于违约金的具体约定,那么在遇到无法
履行合同责任时,非违约方仍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并
赔偿其实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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