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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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买卖的法律程序问题首先,判断这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阶段还是婚后财产阶段。若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性质,则应视为个人财富,无需经过配偶签字确认。无论该房地产权属证书上仅标注某一方姓名,抑或是双方共签,只要确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由夫妻双方共同投资(包含贷款方式)所获取的房屋产权,即可认定为共有时产。

婚前房产婚后出售是否需要另一方签字,取决于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为共同财产,销售需另一方签署同意书;如非共同财产,则无需对方书面同意。此外,婚前购房婚后加名视为赠与,变为共同财产。

在婚前房产抵押时,若抵押物为个人不动产权,无需另一方同意;若为双方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签字。一方未经同意擅自抵押,另一方可拒签并起诉,若协议无效,抵押方需承担保证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婚前财产婚后买卖是否需要配偶签字,首先要明确财产属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无需配偶签字。但婚后共同投资购置的房产,无论证书上是否双方姓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无需约定或公证,搜集证据时也无需配偶同意。建议保存关键证据于可信人手中,避免引起纷争。

婚前财产在婚后出售通常无需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将伴侣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则变为共同财产,需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得到双方一致同意。因此,若无特殊情况,一方可自由行使婚前财产的权利和决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