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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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处罚包括包括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两种,一般情况下,在没有构成犯罪的时候,酒后驾驶的行为人会被处以行政处罚,比如说罚款、行政拘留或者是吊销驾驶证等;在构成犯罪的时候,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关于醉酒驾驶意见的内容包括: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醉酒驾驶的处理程序等。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第110款第1条的内容有执法人员对违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未及时无正当理由逾期接受处理的,那么就可以依法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