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哪些属于婚前财产范畴

哪些属于婚前财产范畴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60人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在其婚姻伴侣所具有之婚前财产是指夫妻某方在婚前已拥有并享有所有权之各项财产,这些财产既包括各种动产也包含各类不动产业态。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将这类财产进一步划分为四大类别:
(1)每一位个体离婚者自有的财产,诸如他们在工作过程中所获取的薪酬、奖金,或是通过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亦或是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还包括遗产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任何不违反法律法规之合法收入。
(2)夫妻中某一方在婚前即已拥有或者具有的某种财产权,一方在婚前所获得的债权,这些都属于婚前财产范畴。
(3)婚前财产所衍生出的利息部分,这其中不仅包括个人财产本金的婚前利息,同时也囊括其增值所带来的利息收益。
(4)还有些夫妻在婚前以货币形式持有股权和其他资本性资产,但在婚后转变为另一种形态财产,同样也被视为婚前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婚前财产的界定范围及确凿无误,夫妻结婚登记之日便成为界定时点;
在此之前,各自持有的财产仍归该方个人所有;
自结婚登记当天起之后,无论财产是由单方获得还是双方共同拥有,只要法律无特别规定抑或当事人另有书面协议,此项财产均应纳入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