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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丢失后能否补办

时间:2024.06.12 标签: 金融保险 保险理赔 阅读:812人
律师解析:
保险合同的丢失是可以通过补办来解决的问题。
在保险合同之中,详细地规定了保险产品的承保对象、保障范围、保期期限以及所需缴纳的保费额度等重要内容;
同时也是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进行理赔申请的关键凭据,也是保障投保人权利的必要文件,因此,在出现保险合同遗失的情况下,建议请尽快携带相关投保人和被保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前往相应的保险机构办理补领手续,保险公司将会予以妥善处理并重新为您发放新的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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