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保险合同的丢失是可以通过补办来解决的问题。
在保险合同之中,详细地规定了保险产品的承保对象、保障范围、保期期限以及所需缴纳的保费额度等重要内容;
同时也是在发生
保险事故后,投保人进行理赔申请的关键凭据,也是保障投保人权利的必要文件,因此,在出现保险合同遗失的情况下,建议请尽快携带相关投保人和被保人的个人
身份证明材料前往相应的保险机构办理补领手续,保险公司将会予以妥善处理并重新为您发放新的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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