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判断夫妻一方所欠下
债务是否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依据实际情形进行深入剖析并作出明确处置:第一,若该笔借款是为了维持家庭共享生活所需而产生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债务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即夫妻二人都具有对
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的法定义务;
其次,倘若这笔债务超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范围,依据同样的法律规定,这部分债务应归为个体债务,即
借款人的配偶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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