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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财产应如何界定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61人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同居财产的概念,该定义指在同居期间,无论是由双方共同管理、占用、获得经济利益及进行资产处分还是基于债务清偿等目的所产生的所有财产。
具体而言,在非法同居的情况下,财产范围主要涵盖以下五个部分:
第一,涉及到的人员收入中的工资、奖金部分;
第二,双方通过参与生产与经营活动而创造出的收益;
第三,从知识产权中所获取的相关收益;
第四,根据遗产或者赠予协议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之外,因继承或赠予方式得到的所有财产;
第五,所有超出前述四项的应被认定为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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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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