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均为
继承人的情况下,妻子对于
继承权的处理并不需要经过丈夫的同意。
然而,倘若在
遗产分配中,妻子选择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继承权,而丈夫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要求宣告该决定无效或要求进行相应
赔偿时,通常而言这些请求将难以得到支持。
但是,若丈夫能提供充分的
证据表明,由于妻子放弃了继承权且未承担起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实际损害,那么他提出的关于该行为无效以及赔偿相关损失的诉求将会得到法院的肯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