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协议财产分配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如果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或者毁损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那么诉讼时效会从受害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情况的次日起算三年内。要是想要更改或取消离婚时的财产协议,必须在离婚后的一年内提出。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共同财产的行为,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计算。但如果是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内容有争议,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协议中关于“若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吞财产,另一方须在发现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划分财产”的规定是合理合法的。若超过三年发现上述行为,法院不再支持相关诉求。

在离婚协议中,财产分配是个重要的问题。如果双方对财产分配有争议,可能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配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起算。如果想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配协议,需要在离婚一年内提出。不过,具体的时效认定可能会因为个案和证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所以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10.提交诉讼申请、仲裁、支付令、破产申请等诉讼举动,以及主张债务抵销等,均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 11-18.文件资料签章确认、邮寄或数据电文传达、银行扣款、期刊发布主张、调解或投诉请求等,均视为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起算的情况。 总结:多种诉讼行为和沟通方式均可中断或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包括提交申请、文件确认、传达手段、银行扣款、期刊发布、调解投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