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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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刑法》明文规定,在16周岁以下阶段,因年龄因素而对大多数刑事罪行无需负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中便包含了抢夺罪这一类别。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未成年人群体触犯了诸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释放危险性物质等被归类为严重犯罪的行为,即便其年龄尚未达到16周岁,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满十六周岁者是否构成抢劫罪的法律探讨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抢劫案件,其性质通常被视为一般的犯罪行为,然而,当涉及到已年满十四岁但未达到法定的十八周岁年龄档的少年犯下抢劫罪行时,他们将被要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基础上,再追加罚金的处罚。在此情况下,司法机关将会依据具体案情予以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夺罪能否判缓刑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特指未达到十八岁年龄段的公民群体,然而对于“已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抢劫犯罪行为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满十六周岁是否构成转化型抢劫的问题针对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群体,在他们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等犯罪行为之后,如进一步表现出窝藏赃物、抗拒执法人员的搜捕以及销毁罪行证据的严重情节时,不应将这些行为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可是,倘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使用暴力的情况并导致受害者重伤乃至死亡的悲剧性后果,那么便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该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未满十六周岁者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关于未成年人转化型抢劫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在年龄界定上存在一定差异。已满十四至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若犯有盗窃、诈骗、抢夺等行为,其目的在于隐藏赃物、逃避追捕或销毁证据,且在现场实施了暴力行为,造成他人重伤乃至死亡,亦或是故意杀害他人者,应根据具体情节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