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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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要素如下:首先,其犯罪侵害的客体乃为公共安全;其次,从客观层面看,本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呈现为在公路或城市街道等道路上酗酒驾车,或者以高速行驶的形式追逐竞逐,而情节严重者则被视为触犯此项罪名;再者,对于本罪的实施主体,法律规定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公民;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本罪的成立需要行为人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

就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其裁量结果往往涉及到拘役以及罚金两种形式的处罚。然而,针对具体的刑期长短,它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例如,对交通安全造成的实际危害、逃逸行为的存在与否,甚至是违规次数的多寡等等。在这类案件中,刑罚水平的高低,往往紧密关联着这些情节的严重程度。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面临着危险驾驶罪名指控的被告人并不等同于已被定罪。在此过程之中,待审被告需历经公安部门的细致调查取证阶段、检察院的严谨审查起诉步骤以及法院的公正审理审判等一整套严格的司法流程。只有通过这一系列的环节之后,相关人员才可以最终被认定是否构成了犯罪事实。在这中间,他们享有充分的权利为自己辩护,并且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证据不足或者程序上存在瑕疵,他们有可能会被宣告无罪释放。

危险驾驶罪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累犯。在我国现行刑法制度下,累犯的构成要件规定其中先期犯罪与后续犯罪都必须为故意犯罪,同时后者还必须发生在前期犯罪所接受的刑事处罚结束或者得到大赦之后的一定期间之内。然而,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性质通常属于过失犯罪类型,这与累犯的主观罪过特点相违背。因此,即使包含前科经历的人员,如其再度触犯危险驾驶罪,也通常不被视为累犯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行为人实施危险驾驶罪且同时涉及其他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将依据惩罚更为严厉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此举充分彰显了刑法中重要的吸收原则。例如,如若危险驾驶行为引发严重交通事故,那么很有可能该行为同时触犯交通肇事罪。在此种情形下,将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原因在于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相对于前者更为严格和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