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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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和衡量依据,通常涉及到罪犯在一段特定时间内所进行的多种盗窃事件。在法律术语中,所谓的“多次盗窃”,是指在相同时间段内,犯罪者持续且频繁地进行了盗窃行为,这种情况一般表现为相同作案地点的连续性、作案手法的重复性等特点。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频率、每次作案之间的时间间隔以及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尚未对盗窃犯罪中的“多次”进行明确界定。审理机关往往根据相关事实情况,比如盗窃频次、涉案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判定其是否构成所谓的“多次盗窃”。按照常规理解,倘若在较短时间内持续或者高频率实施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便极有可能被解读为是所谓的“多次盗窃”,这也会对最终量刑结果有所影响。

实际上并非如此。对于某些人来说,可能只是局限于小规模的偷窃行为,例如因为遭受灾害而导致生活困窘才偶尔为之,或者是受到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却未曾得到任何分赃所得,甚至只是得益甚微,这些情况下,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但是如果情况严重,主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适当的处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将偷窃自己家人或近亲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盗窃罪两次判决追诉期满的计算起始日期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倘若盗窃行为未达刑事犯罪之标准,则其追究时效期限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内若公安机关未能发现该盗窃行径,便无需再施以惩罚。上述所定之期限,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存在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需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进行核算。但若构成刑事犯罪,追究时效期限则延长至二十年。若历经二十年后,仍未对罪犯进行追诉,则将不再予以追究。

按照法律规定,一个人要是一年里两次偷东西,那就是多次盗窃,处罚会更重。法官判案的时候,会把被告的犯罪情节都考虑进去,比如偷的东西值多少钱、偷了几次、用什么办法偷的、对社会有啥影响,还有被告在法庭上认不认罪,这些都是法官量刑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多次盗窃的人会受到更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