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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交取保候审押金

时间:2024.07.10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867人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之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所需的保证金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收缴决议。对于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份的人士而言,则须向负责审批其取保候审申请的机构提交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关于具体的缴纳方式与金额,通常由前述批准单位根据涉案事实情况以及现行法规予以斟酌核定。因而,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实属必要,且必须向负责决定给予当事人取保候审许可的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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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嘉琦律师

内蒙古匡维律师事务所

崔嘉琦律师,内蒙古匡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纠纷、工伤赔偿等。秉承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理念,不断学习,深入研究,致力于全方位解决当事人遇到的难题,从多角度分析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案,供当事人选择。执业宗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穷尽一切方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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