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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取保候审多久就安全了

时间:2024.12.27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400人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对嫌疑人采取保释措施(即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此意味着,在孕妇获得保释并度过的这段期限之内,假如其未有任何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且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相关程序均未出现任何中断情况,那么她应该能够保持相对的人身安全。
然而,若超过了这个期限,则应立即解除对其的保释措施。因此,可以说,在孕妇获得保释并度过的这十二个月期间,她的人身安全状况应属相对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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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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