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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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问题,通常情况下,根据各个律师事务所在提供相关服务时的具体内容、案情复杂程度以及律师个人的专业素养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自主决定,并会在同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的过程中进行明确约定。关于律师费的收取方式,既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亦可按照案件进展的不同阶段或者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计费。

倘若执业律师在面晤当事人之际随身携带着烟草制品,恐将引致监所内部规定上的一些问题,原因在于监狱以及看守所等特殊场合通常具有极其严格的物品管理条例,烟草制品极易被视为违禁之物。如此一来,势必对律师的正常会面权利及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若烟草制品被用作行贿或者进行非法交易,那么该名律师更是有可能遭受纪律处分。

1、自然是允许的。作为辩护律师,必须持有合法的律师职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应有效力之证明以及委托人亲自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者由司法机关发出的法律援助公函来申请与在押人员进行会面,而看守所也有义务及时为其安排相应的见面机会。2、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律师若想探视被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除需向看守所提交以上所述的"三证"之外,还需出示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附有起诉意见书内容之复印件。

作为辩护人的律师有权与被关押在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并进行沟通交流。具体来说,辩护律师可凭借其本人的律师职业资格证、受聘于某律所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等相关材料,向看守所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请求。在此情况下,看守所应尽快为辩护律师安排会见事宜,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我国《刑事诉讼法》保障辩护律师在刑事审判程序中与羁押人员会面权,其他辩护人需经许可。律师需持有效证件向看守所申请会面,看守所负责安排。在准备齐全材料,理解案情后,律师应关注被告心理,确保有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