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江苏严遵宪法,对抢劫罪定罪明确。抢劫指以暴力、威胁手段非法索取财物。若行为人实施抢劫并造成伤害,或持械、多次抢劫,均可能构成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犯此罪者将受三至十年徒刑并罚金,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依据我国刑法,抢劫犯罪者除主刑外,还应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罚金金额根据刑期和地区经济水平确定:三年以下罚1000元以下;三至十年罚1000至8000元;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罚8000至18000元。

根据江苏抢劫罪量刑标准,在江苏犯了抢劫罪的公民,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入室抢劫,也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浙江省抢劫罪量刑标准是,只要是以暴力或者是胁迫的方式抢劫公私财物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的情节是属于特别严重的,那么就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死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的;屡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