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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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划分与买卖的主要差异在于:出让土地需支付对价,有使用年限限制,主要面向工商企业和住宅建设;而划拨土地无需支付,无使用年限限制,多用于公益、公共设施和政府用地,且原则上不允许自由转让或抵押。

划拨与出让的区别在于土地获取方式。划拨是政府无偿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特定单位,而出让则是政府有偿转让给商业机构。公益事业单位获土地后只需缴税费,无需付出让金。如需改变划拨土地用途,需补缴出让金并更改土地证书上的字样。这些差异对土地使用及经济活动产生深远影响。

出让与划拨是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方式,性质、取得方式、权利义务及期限长短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出让涉及土地转让金支付,通过市场化手段取得,期限明确,多用于营业性建筑;划拨则免费授予,经政府批复,限制多,期限不明确,常用于非经营性建筑领域。

本文对比了土地划拨与出让的差异,包括收费准则、使用权期限和适用范围。划拨土地通常用于非商业目的,无需支付费用,但转让受限;而出让土地适用于商业活动,需付费且使用权有时限。两者各有特点,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商品房土地划拨与出让的主要区别在于获取方式和费用。划拨是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有特定制约条件;出让则需缴纳出让金,通过公开竞价获得。划拨需政府批准并支付费用,而出让需办理出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