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投保之后,若被查实存在先天性疾病,则保险公司一般无需进行理赔操作。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投保人并无刻意隐瞒病情之意图,然而由于先天性心脏病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之内,因此保险公司仍然有权拒绝
赔偿。从公正合理的角度考虑,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显然对其并不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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