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案件中,一般来说原告指的是检察机关,而他们的起诉费用通常是可以免缴的。但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律师代理费通常需要由自诉方来承担,因为律师服务并不是必需的,也不能构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打官司是需要付费的,对于财产案件还需要另外交纳一些其他的费用。如果确实有支付困难的情况,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豁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并不适用于刑事自诉案件。

原告申请撤销案件,受理费用应由原告承担。若涉及行政事项且被告已主动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经我机构批准原告撤诉,受理费用则由被告承担。原告在发送民事诉状前撤诉,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等法律效力,但仍可再次起诉,我机构将重新立案审理。

原告申请撤销案件,受理费用应由原告承担。若涉及行政事项且被告已主动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经我机构批准原告撤诉,受理费用则由被告承担。原告在发送民事诉状前撤诉,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等法律效力,但仍可再次起诉,我机构将重新立案审理。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遵循“谁雇佣了律师,就由谁来买单”的原则,即律师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根据合同自主性原则,合同双方可协商确定律师费由胜诉方或败诉方承担。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若双方明确约定了特定金额的律师费用,这一约定通常会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并采纳。

在案件审理中,被告缺席庭审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按裁判结果与原告诉求比例分配。如完全支持原告诉求,则被告承担所有费用;反之亦然。公告费及诉讼费由原告预付,后按裁判结果分摊。即使被告难寻,判决其承担费用不变,但执行可能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