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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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的危害极其严重,此类行为不仅构成了违法行为,更是触犯了刑事法律法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非法经营罪在我国刑法中被明确地定为犯罪类型,一旦证实其罪行成立,通常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若是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大者,所受刑罚甚至有可能加重。

非法经营罪与非法集资罪在刑罚力度上的比较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非法集资之间的异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犯罪的主观故意来看,非法集资罪的行为人通常采取虚构事实、掩饰真相的手段,旨在永久性地非法占有广大社会大众的资金,这种行为带有明显的非法占有意图;然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临时占用投资者资金,同时承诺并试图偿还本金及利息。

非法经营罪与帮信罪两者的量刑孰轻孰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通常被视为较为严重的罪行。该罪名指代的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明知道他人打算依靠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依然为其实施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关键性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必要辅助服务,当这些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便可以构成犯罪。

帮信罪和非法经营罪的严重程度不同,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和影响来综合判断。帮信罪主要涉及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便利;而非法经营罪则是指没有相关许可就经营专营物品、违规进出口等。在评估时,需要考虑涉案金额、手段恶劣程度以及社会危害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

非法经营罪和故意伤害罪的轻重程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后果来判断。非法经营是指没有经过许可就进行专营物品的交易,会扰乱市场秩序;而故意伤害则是针对非法损害他人的健康。这两个罪名的轻重程度取决于行为的规模和伤害的程度,如果非法经营的数额巨大,或者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死亡,那么刑罚都会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