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风险
代理分为两种模式:
首先是全风险模式,即在事务所进行介入之前,
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其次是在案件结束后,按照所涉及的标的来确定收费比例,通常情况下为30%左右。而另一种风险代理方式则是在事务所进入
案件处理之初,收取一笔基本的办案费用,通常为5000元人民币;
然后在案件结束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通常为10%-15%之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刑事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
诉讼案件等类型的案件,一般被禁止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模式。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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