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泽大(成都)律师事务所
陈敏律师,执业于浙江泽大(成都)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修硕士,执业8年。深耕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法业务领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代理民商事诉讼案件数百起,涉案标的额累计超亿元,以精准办案策略及高效执行力,获司法局“优秀青年律师”称号。始终秉持“专业为本、客户至上”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赢得业界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帮信罪,也被称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中国刑法中属于“侵犯财产罪”这一分类。此类罪行的特征在于,行为人明明已知晓他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但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在刑事犯罪案件中,被归类于扰乱公共秩序罪这一大类之下的一种犯罪行为。该罪行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明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协助的人或组织。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我国刑法中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子类别之一。该类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其所构成的犯罪主体主要指在互联网领域中明知他人以非法手段获取和利用他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仍然向其提供协助者,如为罪犯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广告推广服务及技术支援等等。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该罪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归属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以及辅助类犯罪类型的范畴。此罪行主要是指在知晓他人运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的前提下,仍然为其违法行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信传输等技术性支持;亦或是为其提供广告投放宣传、支付结算渠道等方面的协助。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无疑并不归属为经济犯罪领域,而更应当被定义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范畴内的具体犯罪行为之一。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此类犯罪行为,已经明确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档次。对于情节特别显著轻微的案件,可单独处以罚金;而对于犯罪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判处涉案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附加罚金的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