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严重程度与受伤者所受之伤有着直接而紧密的联系。通常情况下,轻伤受害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然而,若是重伤,罪犯则需要承担起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责任。对于那些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情节的犯罪行为,他们所面临的惩罚可能包括十年以上乃至终身监禁,甚至是死刑。

在涉及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重伤这一行为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应处以至少三年及至十年以内的有期徒刑。然而,实际的刑期将受到犯罪情节、危害结果、被告人口头认罪悔过程度以及对受害者经济赔偿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最终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在中国,故意伤害罪的刑罚年限主要依据受害者所遭受的人身伤害程度进行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若致使他人重伤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但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或采用特别残忍手段使他人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

此种行为是具有追责性的。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最高刑罚可达至死刑,因此其追诉时效规定为持续长达二十年的时间段内。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将被自动终止:(1)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致人重伤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在具体的量刑中,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最终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