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进口
增值税可以视为具有进项发票性质,能够用于抵扣相关
税费。
进口增值税主要针对进口环节所征收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与我们平时所知道的一般增值税有所不同。
一般增值税以生产、批发、零售等各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而进口增值税则是专门针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对于纳税人而言,如果他们进口货物时已经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那么无论他们是否已经支付货款,他们所获得的海关完税凭证都可以被视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中进行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九条纳税人从事应税销售行为所购进或者自行生产的用于应税销售、进口的货物,以及接受的应税劳务,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抵扣应当在2017年5月1日后核实且符合本法规定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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