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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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属于违法行为,不能通过私下调解解决。这是因为它危及公共安全,违反了法律。肇事逃逸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即便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肇事方的刑事责任也无法免除,因为这涉及到法律的权威性。然而,在民事赔偿方面,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

肇事逃逸是个严重的问题,不可以私下协商解决。这是违法行为,后果也很复杂,涉及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方面,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方面,就算私下解决了,也不影响赔偿义务。私下协商容易丢失关键证据,加大责任认定的难度,还会损害受害方的权益,所以一定要依法处理。

如果事件未触犯刑法,且双方就赔偿达成共识,可能撤销案件。但如涉及犯罪,即便赔偿解决,也不能撤案。若获得受害者谅解书,公安部门可向检察院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理,检察院也可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交通肇事逃逸后能否私下和解需视情况而定。若案件未构成刑事犯罪、情节轻微且超过追诉时效,警方可能不判定为交通肇事罪。若受害者未主动调解,警方或可撤销案件。但私了后当事人仍可能面临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应罚款二百至二千元。

肇事逃逸造成二级轻伤私下签订的赔偿协议有效,但前提条件是签订民事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赔偿协议书中的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相关约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