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国,依据企业
从业人员数量、营收状况以及资产总额等方面的综合考量,结合不同行业的特性和实际情况,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大类。关于各个行业中中小企业的分类标准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企业营收规模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的,可归类为中小微型企业。在此基础上,营收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可被认定为中型企业;营收达到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可被认定为小型企业;而营收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则属于微型企业范畴。
(二)工业。企业从业人数在1000人以下或者营收规模在人民币4亿元以下的,均可归类为中小微型企业。在此基础上,从业人数超过300人并且营收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可被认定为中型企业;从业人数超过20人并且营收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的,可被认定为小型企业;而从业人数不足20人或者营收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则属于微型企业范畴。
(三)建筑业。企业营收规模在人民币8亿元以下或者资产总额在人民币8亿元以下的,均可归类为中小微型企业。在此基础上,营收达到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并且资产总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可被认定为中型企业;营收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并且资产总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可被认定为小型企业;而营收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者资产总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则属于微型企业范畴。
法律依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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