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办理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使用
信用卡作为支付工具是可行的途径之一。对于此类贷款的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几个重要的资格要求:
首先,
贷款用途必需清晰明确且合乎法律
法规;
其次,申请人需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国民或者国家相关规定所允许的具有境外身份的自然人;
再次,申请人的个人信用状况要保持优秀,没有严重不良信用的历史纪录;
最后,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以及充足的还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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