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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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能否得到应有的惩治未成年人若因触犯法律而须受到惩处是毋庸置疑的事情。然而,在一般的犯罪中,仅有年满十六周岁的人才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群而言,倘若涉及犯下特定类型的罪行,包括蓄意谋杀、故意伤害他人导致其重伤或死亡、实施强暴行为、进行抢劫、从事走私毒品交易、纵火、进行爆炸活动、传播危险物品等情况时,他们亦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应依法惩处。虽然一般情况下,只有年满16岁的青少年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14至16岁的未成年人若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等严重罪行,也需承担刑事责任。涉及抢劫、贩毒、纵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同样需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