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仿牌包包查到了怎么办
时间:2024.09.18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阅读:976人
律师解析: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职权处理该类案件时,如果最终判定相关行为构成
侵权行为,那么需立刻勒令其终止此种损害行为;对于
侵权商品以及那些被用于制造侵权产品及
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主要工具,亦需要予以没收与销毁。
若
违法经营额达到或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则应对其处以相当于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假若未曾产生任何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仅为五万元人民币以下,此时则可处以最高达二十五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然而,对于在过去五年中实施过两次乃至更多次
商标侵权行为,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理应从严惩处。
如果销售人员不知情地销售了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
使用权的商品,但能够通过有效
证据证明该商品乃是其合法获取并且明确了提供者
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勒令其暂时停止销售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第七十七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八十一条涉案注册商标权属正在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或者人民法院诉讼中,案件结果可能影响案件定性的,属于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商标权属存在争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