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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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放火过失毁坏他人财物如何定罪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纵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处罚的标准不同,所产生的后果不同,在主观恶意程度上也有所差异,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的安全,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

放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在定义及构成要件和量刑上,存在很大不同,放火罪的主观恶性程度在危害结果更加严重,因此其量刑也较重,情节十分恶劣导致严重后果的,对犯罪分子可以判死刑。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一般不会产生人身伤害,而是导致财产发生损失。

放火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的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故意损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从三年的有期徒刑到7年的有期徒刑不等,而过失伤害罪的量刑一般是不会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的。这三个罪名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可比性,放火罪和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性质也不一样。

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并罚的意思就是将放火罪和故意损坏财产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因为犯罪嫌疑人在这个过程当中同时触犯了放火罪和故意损害财产罪,只要是有两个及以上的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都是对罪犯实行数罪并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