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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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行为中有立功表现能否免于刑事处罚,如何进行判断在醉酒驾驶后,即使存在立功行为也无法逃脱刑事处罚。因为刑事处罚的豁免情况必须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而仅仅具有立功表现的人只能获得减轻处罚。

在中国,醉驾者即便获得了免予起诉的处理,其仍被视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此类违法行为将被暂时扣除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接受一千元至两千元不等的罚款处罚。若这些驾驶员在饮酒或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犯罪的,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止再次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案件中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的条件有哪些若犯罪嫌疑人为醉酒驾驶之人且情节较为轻微,以至于其行为未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任何威胁,也并未导致任何人身伤害结果的发生,那么检察院有权根据法定程序来决定放弃起诉该嫌疑人。二是,若是犯罪嫌疑人在醉驾过程中并未触犯刑法规定的情节或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免除刑罚条件的规定,则检察院同样有权利根据情况判断是否应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关押在看守所,而不是拘留所。在服刑期间,被告人需要经过审判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批准,才能与近亲通信和会面。如果近亲患重病或去世,应该及时通知被告人。如果配偶、父母或子女面临生命危险,除非案件特别严重,经过审批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并在严格监管下,才可以允许被告人回家探视。

醉驾免于起诉不代表没有罪,它是检察院对犯罪了但可以不处罚的被告人做出的不起诉决定。无罪是指行为没达到犯罪的标准。醉驾免于起诉是在某些情况下,综合考虑了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因素,检察院从轻处理的结果,但是不影响对其犯罪行为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