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事及
行政案件的初级审判阶段
立案需要提供以下主要文件和资料:
1)状告文书(诉状);2)原告
身份证件;3)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证书;4)
代理人身份证件;5)被告基本信息。
若存在第三方涉案时,则需增加上述文件的相关联数量;6)用以支持诉求的各类
证据。
请注意:
1)诉状与证据的备存份数应足够覆盖所有被告人及各个证据,同时全面核对原告自身所持有效证件的原件。
2)如原告代表
法人参与
诉讼,必须向法院
递交法定
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此外,若所诉
起诉书和代理授权书涉及法人签章,则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对于多位原告共同提出的
诉讼请求,每位原告都需独立签名确认,法人除了必须加盖公章之外,还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签署批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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