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则属于父母对一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登记了双方姓名,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房产证上列有两位当事人名字,故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出售或分配时,法院会考虑双方投入资金比例及对家庭的贡献,自主决定房产划分比例。若父母出资为借款性质,则该款项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送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若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予子女一方,则该房产为子女私人财产;若未明示,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予,房产成为夫妻共有财产,配偶享有部分所有权。为确保单独拥有房产,应与父母签订明确的赠予协议。

婚后父母低价转让的房产,离婚时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是在婚前或婚后购置,只要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均属共同财富。因此,在离婚时,双方均有平等权利进行财产分割。

婚后父母所赠房产,若无特别申明,通常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如薪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赠予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均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同等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