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获得二级建筑企业资质可从事的工程项目范围详细涵盖如下内容:
1.房屋建筑类工程:
涉及承接28层及以下、且单跨跨度不超过36米的房屋结构建设工程。
2.构筑物构造工程:
包含高度在120米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规模:
在总建筑面积为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中,以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万平方米的单体工业和民用
建筑工程领域里,拥有显著优势。
4.桥梁建设工程:
业务范围包括单跨跨度未超过39米的各类桥梁建造工程。
5.其他性质的工程项目:
主要涵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隧道建设工程、环保事业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体育运动场所设施建设工程、特种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等多个领域。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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