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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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之规定,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其他相关人员,在其被关押期间,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进行直接探访和交流的。此种安排旨在保障被关押者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避免了可能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具体而言,依照该法规条文,仅律师可在严格规定的时间段内,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之后,得以会见涉嫌犯罪的人。

依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要求,在刑事拘留期间,通常情况下家属或亲朋好友不得前来探望。但依照该条例中关于辩护律师的相关条款,辩护律师可以在规定期限之内与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因此,在案件的刑事拘留期为10日之际,除开其他特定情况,未经公安部门特许,通常不会允许他人前来探视。然值得注意的是,辩护律师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与被拘押者进行会面,且不受上述限制条件的约束。

在司法程序中,被依法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其家属通常是无法进行探访的。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仅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拘留期即将结束或变更为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其家属方能与被拘禁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往。因此,在涉嫌刑事案件并被拘留的这段时间内,往往是无法确切地行使探望权的。

对于受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保护的人员来说,他们的亲朋好友及其家属可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按照相关法规中的规定时间前往看望;而作为专业人士的律师,则需凭本人的律师执照、律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公函,方能进行会面。然而,若因触犯刑法而遭受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仅允许辩护律师进行探访,其亲属及朋友则无法进行探视。

如果被人伤害了,还因为这个犯罪被拘留或监禁了,那么在拘留和囚禁期间,是可以探视的。但是,具体能探视的时间,还有探视的规定,可能会因为地方不一样,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来说,在行政拘留的案件中,只要得到了许可,就可以申请去探视;可是在刑事拘留的事情中,通常只有辩护律师才能去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