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法庭之上,原告必须站在维护自身权益的立场上对案件进行辩护,围绕其提出的
诉讼主旨和呈交的相关
证据材料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抗辩论证。庭审中的辩论环节应遵循以下各步骤依次进行:
首先由原告及其
诉讼代理人阐述观点,紧接着是被告及其
代理律师针对对方陈述给出回复,之后是第三方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看法或回应辩护观点,最后是各方展开相互驳斥的辩论环节。当法庭辩论告一段落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做出最终裁判。在作出裁决前,如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则可先展开调解工作,若调解失败,则不宜拖延,务必尽快做出符合法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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