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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不还要去哪里起诉

时间:2024.08.28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476人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未按约定偿还问题,当事人可选择向被告所在地区域或合同履行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针对公民的民事诉讼案件,其管辖权应归属于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但若被告所在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则应依照后者进行管辖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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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别人欠钱不还的,就到欠钱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2、到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2、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最后...... 更多>>
李泽宇律师

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

李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善于处理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案件。办案思路灵活,案件推进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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