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店铺迁移及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至新地址所在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申请并获取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
其次,凭借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向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递交工商资料转移申请,随后由这两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相互传递相关文件,老地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会开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该公司;
第三步完成手续后,静待新地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接收到企业的工商资料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贵公司,此时请携带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前往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详细的地址变更手续,直至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再携带有关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文件前往发放
营业执照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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