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时间:2024.03.30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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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行政主体对
证据进行的先行登记保存并非
行政强制措施之一。
事实上,先行登记保存仅仅是行政机关为了
搜集证据所采用的一项手段,针对的直接对象即是证据本身;
然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对象主要涵盖的是公民的
人身自由权益,以及公民、
法人及其他组织所拥有的财物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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