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
欠条已经历时长达五年之久,那么其效力仍然有效未减。
即使欠条的
有效期已过诉讼时效期间,该项欠条的正文内容在法律层面仍具有有效性和合法性,相关责任方可凭借此份欠条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
然而,当
诉讼时效已过之际,彼等将丧失
胜诉的权利,可能面临法庭
败诉的可能性。
在此情况下,
债务人若出于自愿意识赴还所
拖欠之
债务,则无时间限制束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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